12月25日下午,民建云南省委召开四季度直属基层组织工作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会议邀请云南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团的成员、云南大学法学院戴琳副教授,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宣讲。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戴副教授从十一个坚持着手,宣讲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和核心要意。戴琳副教授结合长期的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以生动的语言、精辟的论述、渊博的知识,以“十一个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四个方面为主线,加以典型案例,用专业水准、实证方法分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伟大实践中全面发展,在时代进程中成熟完善,在应对风险挑战中指引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的历程,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必将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更大发展,不断迈向新的更高境界进行了讲授。
民建云南省委副秘书长、省直工委常务副主任黎宁主持会议,要求省直属基层组织要结合学习中共中央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共云南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水平,提高民建参政党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会上,会省委副秘书长、调研部部长赵增昆就会省委第四季度的主要工作作了通报,并对2021年的参政议政工作要求直属基层组织的广大会员,认真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十四五期间,补齐云南的一些短板,为促进云南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省直工委组成人员、省直属28个基层组织主委、副主委、基层委内设支部主委、会省委机关全体同志约8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