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经过一个多月的筹备,民建云南省委机关召开全体女同志参加的妇女大会,选举产生了民建云南省委机关第一届妇女委员会。
妇女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机关妇女组织是妇联的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机关妇女的桥梁和纽带,担负着更好地组织动员妇女、教育引导妇女、联系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责任。
民建云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妇联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云南省委统战部机关妇工委《关于加强机关妇女组织建设实施意见的函》精神,在会省委的领导支持下,成立了由组织部、机关工会和机关党支部组成的筹备工作小组,进行筹备工作。结合机关实际,经过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确定领导班子人选,并得到会省委及云南省委统战部机关妇工委的同意。
新当选的妇委会主任黎宁代表新班子发言说,机关妇委会将团结机关女同志,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站位,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围绕民建的中心工作,增强履职能力,与机关工会和党支部共同努力,为机关建设做出成绩。
民建云南省委马夏林专职副主委到会指导,他对机关妇委会成立表示祝贺。他希望,民建省委机关妇委会成立后,一是要加强机关妇女思想政治工作,讲政治,坚持党的领导。教育机关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四自”精神,在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是要发挥妇女优势和作用,开展争创“三八红旗手(集体)” “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活动,依法维护机关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三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民建机关的职能,服务好领导、基层和广大会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在参政议政、组织发展、宣传教育、社会服务、机关建设等方面努力工作,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