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学习了民建第十届中央监督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认真学习了《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监督委员会关于对会内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和《民建中央关于建立健全省级组织领导班子述职评议会制度的意见》。听取和审议通过了《民建云南省委监督委员会2015年工作报告(草案)》《民建云南省监督委员会监督员人选名单(草案)》。
民建云南省委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从四个方面总结了2015年的工作:一是强化学习注重引导,进一步巩固会内监督的思想基础;二是开好省委领导班子谈心会,务求监督实效;三是参与州市领导班子述职评议和民主生活会,推进州市组织建设;四是积极探索建立监督员制度,完善会内监督体系。同时提出了2016年监督委员会的工作重点:一是要重视教育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对会内监督的思想认识;二是要严肃纪律维护团结,为省、市及基层组织换届作保障;三是要切实加强监督委员会自身建设。与会同志认真审议,积极发言,提出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原则同意将杨先明主任代表监督委所作的2015年工作报告根据委员的意见修改后,提交民建云南省委八届主委会、常委会审议,并向八届五次全委会报告(书面)。
王宏专职副主委在讲话中指出,2015年,监督委员会扎实开展工作,深入调研,勇于探索,把监督工作贯穿于民建云南省、州市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换届和干部人事考察等工作中,建立了监督员制度,加强与州市委的指导联系,省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得到了民建中央监督委员会的肯定。他说,2017年民建云南省委、部分州市委员会将迎来换届。省监督委员会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对省、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常委、委员以及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履职情况的监督,为选好干部和完成换届任务打好基础。2016年,希望省监督委员会在会中央监委会的指导和民建云南省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创新工作方式,化解矛盾,统一思想,为迎接民建云南省委和部分州市委的换届营造风清气正的团结氛围,为推动云南民建事业的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