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会上,
欧黎明说,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可看作是与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姊妹篇。新时期面对一些棘手的改革问题,不通过法治、不依靠法治的权威,是不可能完成的。要从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等四个方面,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罗美娟副主委在主持报告会上强调,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在理解,贵在实践。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同深化推进云南民建的各项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我们的实际行动付诸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事业,为云南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献计出力。
副主委王宏、王清民,民建云南省委委员,担任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会员,州市组织和基层组织负责同志,各支部主委、副主委,专门委员会秘书长以上人员和会省委机关全体干部120多人聆听了报告。这是民建云南省委带领与会人员进行的一次认真扎实的集体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