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半年的筹备,民建云南省委监督委员会成立了。2011年3月26日,民建云南省委监督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民建云南省委高峰主委,民建云南省委王宏专职副主委、杨先明、阮鸿献副主委出席了会议。监督委员会杨先明主任主持会议。
会上,高峰主委对当选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同志表示祝贺。他说,9位同志的当选,是荣誉、是信任,但更多的是担子和责任。监督委员会的成立,以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监督制度,建立监督机构,这是新时期参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举措。做好会内监督工作,能使民建更加的纯洁、能增强民建的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更加体现民建参政党良好的形象。
高峰主委强调,监督委员会作为新生事物,有很多问题和做法需要我们去探索和研究,并对9位监督委员会同志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明确监督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在监督工作中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教育与监督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监督的对象包括会员个人和会的组织,主要是对会内成员和云南省各级组织遵守章程的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是监督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民主党派领导职责的情况。处理好来信来访。第二,要加强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内监督条例(试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向执政党学习,向已成立监督委员会的民建兄弟省份学习。第三,结合实际,大胆进行探索性的研究,可制定一些试行办法,通过实践,逐步推行,为会内监督工作探索实践出效果和经验。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国民主建国会云南省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民建云南省监督委员会委员分工联系州市组织工作的规定》、《中国民主建国会云南省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成立了民建云南省委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任命了办公室主任,对监督委员会2011年的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
最后,杨先明主任对今后如何做好监督委员会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监督委员会的同志,认真学习会章和会内监督条例,熟悉会情。二是要遵守会章、会纪,加强自我教育,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努力发扬会内民主、维护会的团结、提高会的参政议政能力,不负重托,积极发挥会内监督在本会自身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民主建国会云南省委员会监督委员会
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
主任:
杨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