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6日,民建云南省委机关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云南省纪委《关于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王宏主持会议并提出四点要求:
一、作为民主党派机关干部要有政治意识、廉政意识、规矩意识。我们以党为师,对于中共中央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省纪委九个严禁都要不折不扣的执行,绝不能以任何理由加以曲解和变通。机关干部不论是中共党员、民建会员,还是非党干部都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从严要求自己。
二、全省民建会员和各级民建组织要以学习贯彻民建云南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契机,增强自我发现问题、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机关干部要带头接受监督,从严要求,从严纪律,自觉接受相关纪律规定。
三、要严明纪律规定,划清纪律底线。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民建云南省委要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具体要求,以党为师,着力将全面从严治会体现到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检查无死角。对于津补贴的问题,各部门认真自查,严格按文件精神办理,绝不越雷池一步。
四、要从严治会,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会。切实把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九个严禁落在实处,保证机关和机关干部不出任何问题。
民建云南省委秘书长马夏林及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