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学习了民建十届四次中常委会议、民建全国基层组织建设研讨会、民建省级组织调研处长会精神。通报了云南全省2013年1—7月经济运行情况、会省委副主委牵头课题的进展情况、成立民建普洱市委员会的进展情况、会省委机关新增工作人员岗位安排和部室人员调配的情况。民建昆明市委、会省委文化委员会、省直属企业基层委员会作了工作交流,会省委其他专委会汇报了2013年的课题进展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民主建国会云南省委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体会议的决定》。
会上,高峰主委就如何贯彻落实民建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和进一步认真履行好参政议政职能提出要求。
首先,是要积极推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民建作为和中共风雨同舟、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理应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因此,我们必须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对照中共云南省委出台的十项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领导班子带头垂范,从自身做起,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时刻注重联系群众,真正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用心成事,把民建的工作融入到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事业之中,全力体现民建参政党的职能作用。
民建要根据整顿“四风”的要求,认真自查自省,对照自己是不是也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问题。我们要借鉴中共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认真“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对照差距和不足,扎扎实实整改,对作风之垢、行为之弊进行一次大扫除。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从而拿出干劲和魄力,把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这也是我们与中共同心同德、同心同行、同心同向的具体体现。
今后,民建省委要继续狠抓领导班子建设,践行民主务实作风;要坚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要进一步重视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我们的主委、副主委以及各位常委,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民建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实际行动来增强我们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通过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把云南民建的全体会员更好地团结在一起,更好地奉行“岗位立功、实业报国、奉献社会”的宗旨,在各个方面取得更突出的业绩。
第二、要扎实推进,抓好基层组织建设。2013年是民建“组织建设年”。近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相关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分工和责任,进行分类管理和具体指导,今年会中央召开了全国基层组织建设研讨会。全会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这对全会上下进一步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我们云南民建的基层组织建设有着自己的特点。全省现有地方组织8个,地方基层组织2个,省委直属基层组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