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经济学家辜胜阻在最近出版的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求是》上,以题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发表署名文章。文章全文如下: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稳定就业和推进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家成长的重要平台。当前,在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我们要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的基本方针,推动民营经济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征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近40年来,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增加就业、推动创新、出口创汇、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回望来路,中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理论上的“有益补充”与实践中的初步发展(1978—1992)。从1978年邓小平提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到党的十二大提出“鼓励和支持劳动者个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再到党的十三大提出“私营经济也是公有制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标志着我们党开始认识到市场因素对调节经济利益进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采?了稳妥的、有限度的政策支持。这一时期,“草根创业”开始兴起,柳传志、鲁冠球、年广久等中国第一代民营企业家群体正式诞生。全国个体经济从业人员从1978年的14万人快速增加到1992年的2467.7万人,私营企业第一次被纳入官方统计数据,达到13.9万户。
第二阶段,理论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实践中的快速发展(1992—2002)。这一阶段,国家更加重视保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提出“三个有利于”,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第一次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台了《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为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注入了巨大活力。全国掀起了一场以体制内人群下海经商为特征的创业浪潮。民营经济表现抢眼,现代企业制度开始真正建立起来,这一时期,全国个体工商户增长了54%,从业人员增长了92%;私营企业达到243.5万户,增长了16.5倍,税收贡献976亿元,增长了243倍。
第三阶段,理论上的“毫不动摇”与实践中的跨越式发展(2002—2012)。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非公经济36条”、《企业所得税法》、《物权法》等政策法规密集出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法律体系日益完善。这一阶段,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互联网创业浪潮的兴起等也都为民营经济提供了更多机遇。全国个体工商户首次突破4000万户,10年间私营企业增长了3.46倍,从业人员增长了1.03倍,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双双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