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民主法治进程的深入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在促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保护资源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领域的立法还需加强,一些不适应上位法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法律法规还需进一步清理、修改或废止。
对此,今年由民革云南省委领衔,民建云南省委、民进云南省委、九三学社云南省委、台盟云南省委联合提出了提案《关于全面加强依法治省工作,努力促进法治云南建设的建议》。提案指出,加强依法治省工作、推进法治云南建设,对于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云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提案被省政协确定为今年的重点提案之一。
提案指出,近年来,我省每年发生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在1000起左右,信访案件每年近2万件次,其中有一部分是由于不依法行政引起的,一些地方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选择性执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同案不同判、执行不力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由此引发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八大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之一。提案认为,依法治省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长期以来,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依法治省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联系沟通和有针对性的分类指导,督促检查力度不强,也未形成全盘推进工作的强大整体合力,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参差不齐。并且依法治省工作和法治云南建设宣传不到位,社会知晓面不广、影响力不够。如果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的依法治省工作机制得不到落实,依法治省工作“一盘棋”格局就无法形成,中共云南省委的决心意图就难以实现。
提案分析,由于部分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省工作和法治云南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另一方面依法治省工作机构建设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工作人员力量薄弱,经费投入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依法治省工作的扎实开展。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案建议:首先,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依法治省、建设法治云南的重要意义,切实推动依法治省、建设法治云南的深入发展。其次,要建立健全各级依法治省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建议成立高规格的“云南省依法治省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依法治省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最后,党委政府可建立定期召开依法治省工作形势分析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科学制定依法治省工作的具体政策和相关工作制度。
此外,还要在加强科学民主立法,切实在立改废上下功夫;在加强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上下功夫,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充分保障人权,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