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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出台意见 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

    时间:2014/12/29 14:42:46     点击数:     来源: 央广网   

          12月2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有制经济共同构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今天(2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发布,地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职能作用,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提出具体要求。

        最高法新出台的《意见》分六个部分20条具体内容。关于出台这个《意见》的目的,《意见》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重要方面。《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职能作用,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正分五个方面介绍相关内容。

        意见专门在第二部分对“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公开平等的市场交易秩序”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无效合同的认定、以及企业融资这两个非常热点的问题。《意见》提出“要处理好意思自治与行政审批的关系,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应当允许当事人在判决前补办批准、登记手续,尽量促使合同合法有效。要正确理解和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严格限制认定合同无效的范围。对故意不履行报批手续、恶意违约的当事人,依法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保护守信方的合法权。”关于企业融资问题,《意见》要求“要依法审理涉及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依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多渠道融资。要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的最新发展,正确认定新型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助力提升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融资担保能力。”

        《意见》要求法院要“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理顺产权关系,既要依法保护公有制经济,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也要防止超越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当损害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正当权利。对产权有争议的挂靠企业,要在认真查明投资事实的基础上明确所有权,防止非法侵占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财产。”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审理企业改制纠纷案件,准确界定产权关系,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及境外投资案件,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对外投资。妥善审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管理。

        《意见》要求妥善审理破产、清算案件,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转型升级。提出“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程序的特殊功能,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压缩和合并过剩产能,推动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和技术升级改造,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配置,帮助和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要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各类企业的破产重组,通过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实现经济效率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