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11日,民建云南省委会监督委王宏主任率调研组一行赴普洱市调研会内监督工作。监督委副主任、民建普洱市委副主委胡剑荣,民建普洱市委专职副主委许泉参与调研。
胡剑荣向调研组一行汇报了民建普洱市委内部监督工作措施和民建普洱市委扶贫点建设情况。民建普洱市委高度重视会内监督工作,在增强监督意识、选配会内监督员、推动监督工作实效化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去年以来,民建普洱市委不但认真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还主动要求挂钩澜沧县酒井乡勐根村开展扶贫攻坚工作。希望通过不断地实践,在今后的会内外监督工作中正确把握监督尺度,做到“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让监督工作发挥更大作用。
王宏指出,市级组织的会内监督主要在五个方面着力:一是监督州市委对中共中央、中共云南省委和会中央、会省委的相关精神有没有传达落实到位;二是监督领导班子的履职是否到位;三是监督来信来访的办理;四是监督有没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五是监督会内领导职务及机关干部的推荐任职。民建省委对会内监督工作高度重视,专门设置了工作机构,为进一步完善会内监督工作,深入到市级地方组织调查研究。民建普洱市委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监督职责范围和方向,让监督激发动力,让监督转化活力。要认真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在开展扶贫工作的过程和民主监督的进程中充分信任和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发挥民建优势,共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