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深切关怀。《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意见》在民建会员企业家中引发热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意见》的发布对于民营企业坚定信心、大胆发展,具有重要的激励和指导作用,使人备受振奋和鼓舞。大家决心充分认识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鲜明立场,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努力开拓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之路,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过程中,不断展现民建会员企业家的新面貌、新风采。
/民建中央企业委员会上市公司分委会委员、乾道投资控股集团财顾中心总经理王建 / 《意见》的印发标志着我国对民营经济的支持进一步加大,无疑为我国经济发展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发展打下一针强心剂。《意见》的出台是在民营经济迫切需要支持情况下的及时雨,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又一重磅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深切关怀,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 《意见》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支持力度、发展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将有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民营经济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舞台、创造更加光明的发展前景,促进民营经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积极贡献,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民建中央企业委员会先进制造业分委会委员、成都昌盛鸿笙食品有限公司创始人刘青山/ 《意见》的出台,再次表明了中共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对于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意义,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明确了方向、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政策支持。 作为一名民建会员企业家,《意见》的出台,让我深刻感受到中共中央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和空前的政策支持,感觉到民营经济、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未来生存、发展环境、发展空间将更加有利、更加有温度,民营企业家将更加有尊严、更加有地位。《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我们倍感振奋、倍受鼓舞。我们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应积极抓住这些机遇,更加安心地创新创业,放开手脚、轻装上阵,大胆地闯、放心去干,将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勇担更多社会责任,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而拼搏奋斗。 / 民建中央企业委员会现代服务业分委会委员、云南五道医学文化研究院院长甘训亮 / 《意见》的发布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格局方向,开篇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不仅肯定民营经济“发展”,还要支持其“壮大”,让民营企业家倍感振奋,深受鼓舞。作为民建会员企业家,更有别样的自豪与感悟。《意见》是新时代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解决民营经济 “缺资金、缺信心、缺底气”的法宝;《意见》中提到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一致性,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定心丸”;《意见》指出“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是弘扬企业家精神的指路明灯。 《意见》的发布,如同春风化雨,必将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引领广大民建会员企业家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 / 浙江省民建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杭州博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敏 / 通过对《意见》的深入学习,作为一名浙江的民建会员企业家,我备受鼓舞,深感生逢其时。首先,《意见》再次肯定了民营经济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其次,《意见》全面涵盖了营商环境、政策支持、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两个健康、舆论导向等六个方面,作出了重要部署;最后,《意见》要求从机制与责任、跟踪与配套、宣传与解读、研究与评估四个方面抓好落实。 在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不足的背景下,《意见》旗帜鲜明回应了民营企业家对于发展前景的关切,特别是“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将机关、事业单位的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于我们从事数字化建设的民营企业意义重大。长期以来,“先干活后付钱,干了活不付钱”在数字行业普遍存在,此次《意见》对此开出了针对性的药方,拿出了诚意和决心。 /民建中央企业委员会现代服务业分委会副主任、上海龙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顾险峰/ 《意见》首先明确了民营企业的定位与作用,是现代化发展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其次肯定了民营企业在增长、创新、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作用,民营企业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意见》的出台可以让民营企业家放下包袱,坚定踏实做企业的信心,再次验证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的论断。 作为民建会员企业家,我感到深受鼓舞。受疫情三年严重影响的旅游企业,正处于快速回暖复苏期,《意见》的出台给旅游行业打了强心针,成为进一步发展的稳定器。让我们对企业的未来、旅游业的未来、国家的未来充满了信心。我将带领企业借《意见》出台、民营企业利好之东风,进一步发展企业,布局全国,做好产品研发,适当加速扩张,为国分忧,为旅游业发展出力。作为民建会员,我也将多提有关民营企业、民营经济、旅游业发展方面的社情民意,反映基层经营实际和诉求,为参政议政工作贡献绵薄之力。 / 民建陕西省委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西安示范区总裁郝昭 / 《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并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肯定了民营经济作为科技创新的“强引擎”、对外开放的“动力源”、稳定就业的“压舱石”的重要作用。《意见》的出台,让民营企业看到了又一个跨越式发展的契机。《意见》从营商环境、政策支持、监管导向、法治保障、舆论氛围等多层面明确指导意见,多措并举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诉求,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性机遇。 作为一名从大学时代开始创业、在科技领域扎根十余年的科技创业者到科技创业服务者,《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增强了自己以及我们孵化服务的科技创业者们投资发展的信心,更加明晰了未来发展的方向。我们深刻感受到党中央切切实实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让民营企业家们更安心地创新创业,放开手脚大胆去闯去干,不断把企业做优做强,为社会作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