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各州、市委员会,省直管组织,省直属各基层委员会、支部,各专门委员会,民建省委机关各部室:
为进一步做好民建云南省委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经研究,对会省委2017年度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做出如下任务分解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和部门:全省各级组织的社情民意信息统一报调研部,再由调研部整理后报民建中央、省政协和省委统战部对口部门。宣传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分别归口宣传部、办公室报送,不列入社情民意信息范畴。
二、会省委机关各部室负责对口联系基层组织与专门委员会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任务分解安排的联系通知和落实上报。
三、时间要求:各报送单位动态上报,民建省委调研部每季度通报一次,年末进行统计考核。对年度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的报送单位取消年度集体和个人评优评先资格。
四、统计标准:为保证信息质量,按采用部门级别,实行相应的统计标准。被会省委采用,按报送1条统计;被省政协、省委统战部采用,按报送2条统计;被会中央采用,按报送3条统计;被省部级领导、会中央领导批示和被全国政协采用,按报送4条统计;被中共中央领导批示,按报送8条统计。
五、奖励措施:按会省委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六、信息报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