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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民建中央《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的通知(云建办发〔2016〕11号)

    时间:2016/3/10 11:06:14     点击数:     来源:宣传部   

      民建各市、自治州委员会,省直管组织、省直属各基层委员会、总支、支部,会省委机关各部室:

          现将民建中央《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各级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及时报告会省委。

                                       民建云南省委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

       

      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3月4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专程到驻地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参加联组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围绕“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这一主题展开,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见的新观点和新要求,指明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努力方向,也为参政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提供了重要指南。全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现就全会的学习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理解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全会各级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联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把讲话精神的学习引向深入。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联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历次同党外人士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深刻理解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通过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重申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意义,清醒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提振非公经济释放的强烈信号。通过学习,全面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精辟论述既是对党政干部提出的要求,也是对民营企业守法经营、正直做事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企业家应做到交往有道,共同营造健康的企业发展生态。通过学习,进一步理解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的辩证统一关系,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和帮助广大民建企业家会员准确把握大势,提振信心,做强做大企业,凝聚起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信心和力量,勇于担当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