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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通知

    时间:2016/11/15 9:59:05     点击数:     来源:宣传部   

      民建各州市委员会,省直管组织,省直属基层委员会、支部,机关各部室:

          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和有关规定,2016年至2017年,民建云南省委和州市委员会将进行换届。这是本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新一轮换届,对于加强云南民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本会自身建设水平,实现本会的政治纲领,推动多党合作事业不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教育,增强组织观念

          会省委和州市委员会要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督促各级干部认真学习会章及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规定,增强组织观念,严守纪律规定。要紧密联系干部的思想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开展谈心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示范引领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会员、各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二、严明组织纪律,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要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规定,针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严禁非组织活动。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活动;不准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或违规发放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三、依法遵规履程,严格执行换届程序

          要严格认真贯彻会章,按照会中央下发的换届工作范本进行工作部署,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严格按照换届规定和程序?行民主推荐、民主选举。要防止把程序当形式,坚决避免变通程序、简化程序问题的发生,做到规定环节不减少、履行程序不变通、讲求实效不空转,确保换届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会省委高度重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成立换届领导小组和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将严肃换届纪律贯穿到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做好换届人事安排、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之中,切实做到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并落实。

          要发扬会内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广大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得到充分的表达和尊重。主动与有关部门就后备人选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在会中央和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统战部的支持指导下,认真做好换届中的各项工作。

          会省委既要加强本级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又要加强对州市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州市委员会换届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会省委分管副主委要亲自参与。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换届工作原则和纪律,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不得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严禁跑风漏气。

          会省委要采取有效方式,对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严肃处理违纪行为,保障市级组织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

          会省委监督委员会在省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会内监督的重要职责,严肃执纪,为换届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

          换届纪律监督举报电话:0871-65152714         联系人: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