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设置范围
在民建云南省委机关和各州市委员会中各设立一名监督员,确保监督工作全覆盖。
二、 监督内容
依据《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内监督条例(试行)》《民建云南省委会内监督实施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对会员个人和会的组织,重点是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主要监督内容包括:
1.遵守会的章程和多党合作政治准则情况;
2.贯彻执行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各项制度的情况;
4.在政治安排和干部推荐中遵守制度和程序的情况;
5.执行领导班子谈心会和民主评议的情况;
6.保障会员权利的情况;
7.廉洁自律和会风建设情况;
8.民建会员中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履职情况;
9.各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组织活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