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一、本规定所指参政议政工作包括课题调研、政协大会发言材料和集体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反映、各类协商会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会省委参政议政工作由调研部组织。会省委各专门委员会、机关各部室、地方及基层组织、会员上报的有关参政议政材料,均归口由调研部集中处理。各地方组织在本级范围内使用的参政议政材料不在此列。
课题调研工作
三、会省委课题调研包含承接会中央课题、主副委牵头课题、各专门委员会及地方组织申报课题、会省委招标课题4类。
四、调研课题的形成和确定:
(一)承接会中央课题:根据会中央下达的每年度重点专题调研工作通知,由会省委中的中央委员及其他副主委选择相关课题,向会省委调研部书面提交课题计划,经会省委研究确定后,作为向会中央承接的调研课题。
(二)主副委牵头课题:每年4月底前,主委及各副主委向会省委调研部书面提交课题计划,经会省委研究确定后,各确定1个课题作为主委及副主委年度调研课题。
(三)各专门委员会及地方组织申报课题:每年4月底前,各专门委员会及地方组织向会省委调研部书面提交课题申报计划,所申报的课题必须能够在省级以上层面应用。经会省委研究确定后,各确定1个课题作为专门委员会及地方组织年度调研课题。
(四)会省委招标课题:每年4月底前,会省委发布若干个招标课题选题,全省各级组织及会员个人均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投标,中标者即承担相应课题调研任务。
(五)申报及投标方式:
1.课题申报:包括承接会中央课题、主副委牵头课题、专门委员会及地方组织申报课题,须书面提交选题方向、研究主要内容和方法、课题组成员方案、课题进度安排、前期经费预算安排(统一按5000元进行预算,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