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十分荣幸地参加了民建云南省委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暨普法宣讲会”。聆听了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黄和作“民法典新规下担保制度问题分析”和云南民族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龙悦宁“解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31条’”的主题宣讲后,让我受益匪浅。
黄法官对“定金”与“订金”区别以及二者的法律责任的生动阐述,让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重要法律概念的理解把握,增强了依法经商、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龙教授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31条’的深入剖析,让我们再次切身体会到党和国家对于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和给予的大力支持,进一步树立了发展信心,必将激励包括民建会员企业家在内的广大非公经济人士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更加积极投身经济高质量发展大潮。
我作为一名民建会员,一定把参加这次会议的所学所思转化为干好本职工作、履行好会员职责、积极助力云南民建事业健康发展和我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具体行动,努力在新时代舞台上展示好民建成员的新作为和新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