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35年来的伟大历程,明确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地特色”,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全面深化改革,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号角已吹响。民建作为长期与中国共产党并肩战斗、荣辱与共的重要的参政党之一,必须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发挥界别特色,在这一伟大的历史运动中做出更大贡献,才能始终成为符合自身发展规律、符合历史发展要求、党和人民满意信任的合格的参政党。
一、立足两个方面,是民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作用的主要发力点
民建的性质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决定了民建应当从共性和个性两个方面发力。
(一)民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参政党之一,要立足参政党的共性发挥作用
长期以来,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履行着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两项基本职能,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2015年中央召开统战工作会议,进一步丰富了民主党派的职能,加入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内容。政治性的主体属性,决定了民建作为参政党,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与时俱进,完善自身,夯实基础,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各个方面履行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政治协商职能,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继续服务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民建是联系经济界的参政党,要突出经济界的个性发挥作用
民建的特色是联系经济界,会员主体是经济界人士。积极围绕经济发展领域建言献策,努力发展实业、促进经济发展是民建责无旁贷的义务和责任。民建在发展非公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吸纳就业、创造税收、对外经济交往等多个方面可以大有作为,在开展扶危济困、助学助教、帮助致富脱贫等社会服务工作上也有明显优势。民建要不局限于党派职能,抓好这个特色和优势,努力发现自身优势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可以发挥作用的方方面面,积极探索丰富具体的方法措施,动员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广泛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各项事业,以会员自身价值的实现和对社会的奉献作为民建立会、兴会、强会的精神价值追求,打造“政治上有作为、经济上有能力、自身发展有活力、社会服务有影响力”的现代参政党。
二、提高履职能力,是民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作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民建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出应有作用,不仅需要强化自身建设,更要具备发挥作用应有的能力。提高履职能力,既是民建保持进步性、成为合格参政党等自身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也是民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作用的基本条件。
(一)提高履职能力,是民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强化自身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自身建设是民建的骨架和肌肉,履职能力是民建的血液和动力。履职能力建设与自身建设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是个辩证的统一体。民建强化自身建设,最终目的是为提高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注入更多新鲜血液,增添更强不竭动力;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的提高,又不断为自身建设加柴添火,提出更高要求和标准,促进自身建设向更加全面、更加深入、更加完善的层次发展。提高履职能力,既是民建完善自身的基本条件,也是适应发展、顺应潮流的基本要求,民建只有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才能形成更加团结有力的战斗群体,自身建设才能有新突破,发展步伐才能有大跨越,才能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出成绩、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