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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求对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的意见 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

    时间:2018/1/21 14:32:06     点击数:     来源:人民日报   

          中共中央2017年12月15日在中南海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张德江、俞正声、栗战书、汪洋、王沪宁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民盟中央主席丁仲礼、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民进中央主席蔡达峰、农工党中央主席陈竺、致公党中央主席万钢、九三学社中央主席武维华、台盟中央主席苏辉、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无党派人士代表郝如玉先后发言。他们赞成中共中央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赞同本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并就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推进依宪治国和依法治国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听取了大家发言后,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他表示,今天,我们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目的是就宪法修改听取大家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重视在重要会议召开之前、重要文件颁发之前、重大决策决定之前,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和建议。大家各抒己见,很多建议都非常中肯,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

        习近平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近40年来,宪法在我们党治国理政实践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修改宪法,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共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习近平强调,我国宪法是一部好宪法。各民主党派和统一战线为我国宪法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中共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是经过反复考虑、综合方方面面情况作出的,目的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提高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宪法修改,既要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要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

        习近平指出,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国家根本法。修改宪法,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立法活动,必须在中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修宪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习近平强调,宪法是人民的宪法,宪法修改要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希望大家深入思考,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大家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尊崇并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动广大成员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希望大家善用法治思维想问题、作判断、出措施,以法治凝聚共识、规范发展、化解矛盾、保障和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丁薛祥、王晨、许其亮、李建国、杨晓渡、陈希、黄坤明、尤权、周强、曹建明,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座谈会。

        出席座谈会的党外人士还有齐续春、陈晓光、马培华和郝明金、刘新成、何维、蒋作君、邵鸿、李钺锋、谢经荣、甄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