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盘活存量,鼓励兴建多层厂房,强化财税调节。通过利益调节和政策、资金支持等措施,将建设用地需求引导到积极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盘活整合城乡闲散废弃土地、合理开发未利用土地上来;大力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支持新农村建设,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凡达到工业用地规划标准,对建二层、三层、四层以上的标准厂房分别给予补助奖励,鼓励企业提高容积率。通过财政税收杠杆大幅提高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配合实施节地分档奖励措施。实施工矿废弃土地复垦调整利用、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等,达到节约集约用地的目的。
二是建立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时,签订开竣工履约承诺协议,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经营性用地按照招拍挂出让起始价款的5%收取开工、竣工履约保证金,工业类项目减半执行。企业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的,返还80%的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的,返还剩余20%的保证金。因企业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竣工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出让合同的约定追究相关违约责任。确保已供土地尽快形成有效供应,以经济手段减少土地闲置现象发生,提高用地单位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三是强化用地结构控制,注重产业功能定位。立足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统筹增量土地拓展与存量土地挖潜,增加产业发展有效空间,切实解决无序扩张、规划引导缺失造成产业主导特征减弱,以及土地利用功能定位偏差等问题。
四是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对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全程动态监管并有效执行。推进土地利用违规行为的发现、反馈、核实、处置、利用的常态化工作。大力推广“一张图”管理模式,对每一宗土地的规划、征用、供应、建设、履约特别是宗地位置、面积、用途、权属、开竣工等情况实施监管。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