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楚雄州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民建楚雄州委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楚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提案”的第229号提案交由州卫生局主办、州公安局协办后,取得了预期的成效。
近几年来,由于诸多因素,医疗纠纷数量越来越多。据了解,楚雄州2012年发生医疗纠纷257起,比2011年的226起增加了31起。2013年发生医疗纠纷288起,其中,群体性带有医闹性质医疗纠纷32起。特别是近两年来,医疗纠纷明显增多。患者维权暴力化倾向日趋普遍,医患矛盾的日益尖锐,严重威胁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医疗纠纷和“医闹”事件的处理成为具有普遍性的社会管理难题。
为破解楚雄州医患纠纷解决机制难题,民建楚雄州委经调研,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楚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提案”,建议在楚雄州司法部门下设一个由具备较高政治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的医学专家、法学专家和人民调解员组成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把医患纠纷处理纳入社会大调解范围,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中共楚雄州委、政府大胆探索,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机制和制度创新,建立了“党委、政府推动、第三方介入专业调解、医疗责任保险统保理赔、医疗纠纷处理部门协作联动”四位一体的医疗纠纷处理新模式,强化了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工作,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至少要配有2名以上责任心强、会做群众思想工作、调解经验丰富的专职人员承担医疗纠纷调处工作,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各县市建立了部门联动的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理长效机制,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提高其裁决限额标准及权威性,其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纳入了同级财政负担,以保证其健康、正常运转。较好地维护了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保障了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医闹”有所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