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楚雄州交警支队专门走访民建楚雄州委会机关,对民建楚雄州委会在州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382号集体提案《关于设立我州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提案》进行答复。
近年来,在各级的重视下,楚雄州发生的交通事故绝大多数得到了妥善处理,但仍有一定数量的受害方得不到及时救助和应有赔偿。由于抢救费用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事故重伤员的救治。楚雄州在开展救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通过医院减免或缓交部分抢救费用以及由公安交警协调、民警救助、司法救助等。但对于每年上百万的资金缺口来说,这些救助钱款只是杯水车薪。为此,民建楚雄州委会在州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设立我州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建议》提案,建议按照交强险的一定比例提取资金,以及小型客车号牌号码公开竞价所得、财政补贴、社会捐赠、对按照规定未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及管理人的罚款、违规停车罚款、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等,将以上各种渠道筹集资金集中用于设立公益性的楚雄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我州道路交通事故受者及时进行社会救助。
提案提出后,提案承办单位楚雄州交警支队积极努力争取为楚雄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建立创造条件。目前,楚雄州已经争取到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预拨400万元,并建立了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特设账户,州财政局及时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了州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人员的办公地址、电话和联系方式,救助基金工作已于
楚雄州交警支队表示,建立和实施我州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的创新之举,是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履行国家和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该提案有效促进加快建立和实施我州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制度的进程和步伐,也体现了民建楚雄州委会作为民主党派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的关爱和对社会热点、难点工作的关注。楚雄州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建立后,将进一步缓解事故双方压力,使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得到及时救助,对于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