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建楚雄州委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深入会员企业和相关部门调研,为大力激发楚雄州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及创造力积极建言献策。
经过前期调研,民建楚雄州委梳理出楚雄州民营经济发展还面临以下突出困难和主要问题:一是对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在深化、细化的实施细则方面,部分地方和领域还没有制定,一些配套措施也因各种因素没有得到全面跟进,有些政策还停留在宏观层面,缺乏操作性。二是民企二次创业遭遇困境,不仅是税收,在融资、行政收费、政府服务等各方面,各种政策也无法落到实处让民企满意。三是有些地方和行业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够,甚至存在对民营企业歧视性和排斥性条款,还有干部因为怕担责任项目投标走形式,直接选定国企实施。四是社会反映强烈的涉及民营企业家产权纠纷申诉案件,一些执法部门对民营企业财产的查封程序太随意。五是民营企业投资过程中,有些地方政府领导换届后不按所签合同履约,政府一换届,合同就危险。影响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损坏诚信政府形象,更打击民营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六是我州民营企业家队伍创新精神不够强,新产品研发上投入不足,缺乏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和经营方式,对未来发展缺乏长远规划,转型升级信心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民建楚雄州委提出建议:一要全方位落实和督促完善我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督促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和省、州出台的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细化相关配套措施,对市场准入、政府采购、产业扶持、降低成本等方面的政策进行落实督查;向社会民众广泛宣传、准确解读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确保政策不截留、不变形、不走样,真正让我们干部和企业家关系做到“亲”和“清”。二要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应着力推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把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经营自主权作为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的重点,把落实企业产权保护、减轻企业负担、保护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工作抓手;把握好执法的尺度,善待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对涉案财产的处置,不能随意牵连合法财产;对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应依法依规进行补偿救济;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各环节,建立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三要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热情。把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纳入全州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各类教育机构培训计划;加强舆论宣传,健全完善企业家表彰奖励制度,坚持物质和精神激励相结合,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热情,帮助企业树立良好形象,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民营企业家的社会文化氛围;教育和引导民营企业守法诚信,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引导民营企业家正确分析判断我州经济发展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创新、拼搏、担当的企业家精神,增强投资发展的信心,政府在重点项目倾斜、资金扶持、融资服务等方面给予激励支持;引导广大企业家聚焦技术研发,加快产品和服务的升级换代,提供新供给,适应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企业经营方向,不断激发广大民营企业家的家国情怀和创新担当精神,在楚雄高质量发展中勇担新使命、展现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