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管理,关乎业主的财产、关乎房屋安全。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民建昆明市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的建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被列为重点提案。
建议提出,昆明市维修资金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代收企业(房地产企业)、代管部门(住建部门)对维修资金管理的职能责任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二是代收房企在代收后不缴存专户或长期拖期交存,个别挪为他用,业主利益受损。三是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底数不清,催缴不力。
7月23日,昆明市住建局对该提案进行初次面商。从提案答复中了解到,2013年以来,全市催缴追缴维修资金17.86亿元。 2018年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大了催缴力度,全市已交存专户的维修资金59.31亿元,前期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针对维修资金监管工作历时长、遗留问题复杂、管理模式不统一、存量维修资金追缴难、追缴手段单一的现状,民建市委在面商会上提出:对维修资金要彻底摸清底数,切实搞清楚维修资金的应缴未交数,并查实原因。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强有力的措施,出台昆明市专门的催收管理办法,继续加大清查催缴力度。
市政协、市委目督办要求提案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紧扣民建市委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将这件“民生提案”办出时效,将提案人提出的好的建议和意见,在提案办理和重点提案续办工作中体现出来,真正把“民生提案”办成惠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