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协玉溪市六届一次全会上,民建玉溪市委撰写了《关于加快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提交大会。10月11日,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就此提案与民建玉溪市委进行面商,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市文物局局长陈泰敏,民建玉溪市委专职副主委杨敏参加面商会。
面商会上,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博科科长徐晓秋从立法保护、加强宣传、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修缮建设、活化利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八个方面对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情况作全面介绍。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文物局局长陈泰敏首先对民建玉溪市委长期以来对玉溪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说,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高位推动《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该条例是云南省首部针对革命遗址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也是玉溪市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第一部立法,但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仍存在资金缺口大且不固定、专业管理人才缺乏、合理利用效率低等诸多困难和问题。他希望,民建玉溪市委继继发挥民主党派独特优势和作用,在推动玉溪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杨敏在面商会上表示,革命遗址作为革命的重要历史见证,是宝贵的革命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资政育人、弘扬革命精神、传播红色文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与传统的文物相比,在保护和利用方面面临更大的困难和问题,为此,他提出四条建议:一是要充分整合宣传、文旅、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党史办等部门的资金和人才资源,解决资金和人才缺乏问题;二是探索党史部门与文旅部门实现资源共享,在人才培养,史料挖掘等方面加强合作,解决革命遗址专业管理人才缺乏,管理和保护不到位的问题;三是推动文旅融合,把红色革命遗址转变成旅游资源,以文化旅游反哺革命遗址保护和利用;四是通过人大立法监督渠道,解决资金缺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