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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民建云南省委第八届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加强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民主党派职能,进一步做好服务会员工作,民建云南省委八届二次常委会决定成立民建云南省委服务会员专门委员会,并任命傅汝林为服务会员专门委员会主任,滕丽为常务副主任,洪莺、高中建、张静梅为副主任,张俊为秘书长。会省委苏洪涛副主委分管服务会员专门委员工作。
根据民建云南省委对各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和文件规定,为保证服务会员专门委员会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服务会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傅汝林(昆明市政协副主席)
常务副主任:滕 丽(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副 主 任:洪 莺(昆明市商务局局长)
高中建(昆明市盘龙区副区长)
张静梅(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司法局局长)
秘 书 长: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