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严重精神病患者长期的医疗支出,成为致贫返贫的一个重要因素,影响了家庭的正常生活。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的张女士是一级精神病患者。因为交不起住院押金,她不敢去住院,一旦住了院,即使能报销大部分的医疗费,她家也承担不起自费部分的费用。“我媳妇上次5000元的住院费,自己要承担2000块钱,这对我们这样的农村贫困家庭来说,也是相当大的压力。”张女士的丈夫说。
针对此现状,今年省两会期间,民建云南省委提交了一件《关于农村严重精神病患者贫困家庭精准扶贫的提案》。民建云南省委负责人介绍,我省绝大多数严重精神病患者来自农村,而且大多来自贫困家庭。以禄劝县为例,2016年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033人,其中,来自农村的患者1931人,占患者总数的95%;来自经济贫困家庭的患者1747人,占患者总数的86%。患精神分裂症人数1423人,占患者总数的70%。
“相当一部分患者危险性评估在三级及以上,部分患者需要长期治疗。据统计,经济贫困的1747名患者基本均来自农村家庭。”民建云南省委负责人说,我省整体上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而且欠发达的特征在农村体现尤为明显,贫困县多,贫困家庭多,禄劝县农村严重精神病患者的家庭贫困状况在全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早在2013年,我省就为已诊断评估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分析系统的8.3万名患者实施了救助。据介绍,确定患者急性期住院治疗定额基本补助标准为:三级医院7500元,二级医院6500元,一级医院5500元,稳定期维持治疗门诊定额基本补助标准为每年2000元。
通过分析,民建云南省委认为,严重精神病患者救助的涵盖面不够充分。尚有大量没有纳入系统的严重精神病患者难以得到较好的救助和治疗。在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也给医院带来了压力。多数医院反映,该补助标准连一个疗程的费用都不够,致使医院压力增大。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极为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因病致贫率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缺乏足够的社会、家庭支持,对于患者回归社会也缺乏合理的制度安排,致使患者院外治疗率低,肇事肇祸风险高。”民建云南省委在提案中表示。
针对我省农村严重精神病患者贫困家庭救助中存在的问题。民建云南省委建议,从治疗、生活及生存技能提升等多环节入手、多部门参与,努力实现精准扶贫。
民建云南省委建议,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的宣传与普及,降低病人及家属的“病耻感”和社会的歧视;加强对精神科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大对精神病医院的扶持;加大监督疾控专干、乡村医生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收集、体检、随访等各环节工作。同时,提高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的报销金额及报销比例;针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尤其是低保、五保、拥有精神残疾证的患者精准扶贫,使其彻底摆脱疾病、贫困的双重困扰;民政部门对城乡“三无”人员、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流浪无主精神病患者,应当建立长效救治救助机制;对农村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用、物品费用核实报销,做到让贫困病人住院期间不花一分钱。此外,残联部门增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