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民建玉溪市委监督机制,充分发扬民建会内民主,严肃民建会的纪律,不断提高民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全面推进民建自身建设,建设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要求。根据民建章程第七章第四十四条“有条件的设区的市、自治州和直辖市的区委员会可以设立会内监督机构”的规定,民建玉溪市委于7月28日召开四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成立民建玉溪市第四届委员会监督委员会。
会议由民建玉溪市委专职副主委杨敏主持。会上,杨敏重温学习了民建会章第七章第四十四条等有关成立监督委员会的相关条款。会前,民建玉溪市委研究认为,因工作开展和形势发展需要,成立会内监督委员会已势在必行。经民建玉溪市委主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民建玉溪市第四届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经充分酝酿并经主委会议研究提出监督委提名人选,并报请民建省委监督委批复和函告中共玉溪市委统战部。
经民建省委监督委批复,同意成立民建玉溪市委监督委,同意民建玉溪市委提出的监督委提名人选。中共玉溪市委统战部也复函同意民建玉溪市委监督委提名人选建议名单。
会上,杨敏宣读了民建省委监督委和市委统战部的两个复函文件。经全体与会人员表决,一致通过,高巨华当选监督委主任,王治中、陈开燕当选监督委副主任,方一如、代红艳、雷绍东、廖庆生当选监督委委员。民建玉溪市第四届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的成立,将为玉溪民建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为加强玉溪民建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维护民建会章权威发挥重要作用,标志着玉溪民建以自我约束为重点、具有参政党特色的内部监督机制建设迈出新的步伐。
民建玉溪市委主委自福庄,专职副主委杨敏,副主委高巨华,市委委员,各支部主委、副主委共30余人出席了成立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