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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建普洱市委召开二届十三次委员会议

    时间:2025/5/11 19:24:05     点击数:       作者:廖何

      5月8日,民建云南省委副主委、普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建普洱市委主委胡剑荣主持召开民建普洱市委二届十三次委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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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重要文章和在部分省区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启动会和民建中央“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精神,研究学习了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胡剑荣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面临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即将于5月20日实施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今年是“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作为密切联系经济界的参政党地方组织,民建普洱市委要引领广大会员深入学习领会“两个毫不动摇”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凝聚共识、传递信心,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践行使命担当。

      胡剑荣强调,开展“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夯实多党合作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深化纪律学习教育成果、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发挥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凝心聚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普洱民建要深刻把握主题教育的目的和意义,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好会史大学习活动,传承弘扬民建优良传统,完善内部监督体制机制,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充分展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新风貌、新作为。

      会议还审议了新会员入会事宜。

      民建普洱市委委员参加会议。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民建普洱市委内部监督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